索引号: | 00423579-8/2023-0342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微山县人民政府 | 组配分类: | 部门解读 |
成文日期: | 2023-08-24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主要负责人解读 | 残联理事长甄斌解读微政办发〔2023〕4号微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微山县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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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请问《微山县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就业是民生之本,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促进我县残疾人实现更加充分和更高质量的就业,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结合我县实际,微山县政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问:请问制定这一《方案》的目标是什么? 答:目标是到2025年全县实现城乡新增残疾人就业600人以上,就业年龄段持证残疾人就业率达到60%以上,推动形成理解、关心、支持残疾人就业创业的良好社会环境。 问:请问实施这一《方案》重点任务是什么? 答:重点任务主要有如下几点: (1)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行动 (2)进一步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制度 (3)鼓励引导残疾人自主创业、灵活就业 (4)促进民营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 (5)实施残疾人组织助残就业行动 (6)加强就业困难残疾人就业帮扶 (7)开展农村残疾人就业帮扶 (8)促进残疾人大学生就业 (9)推进盲人按摩规范化建设 (10)提升残疾人就业服务能力 (11)加大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 请问: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有什么具体指标要求? 答:县级编制50人(含)以上的机关单位和编制67人(含)以上的事业单位(中小学、幼儿园除外),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规定比例的,至少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县级编制50人以下的机关单位和编制67人以下的事业单位及乡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根据编制总数,统筹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县级残联机关干部队伍中残疾人要在2024年前达到15%以上。 请问: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有什么要求? 答: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国有企业助残就业专场招聘活动。国有企业应当带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要将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纳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请问:如何实施残疾人组织助残就业行动? 答:发挥各级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扶残助残社会组织和残疾人就业创业带头人作用,打造助残就业项目品牌。落实“山东手造”推进工程,依托文旅文创资源,辐射带动残疾人就业创业。 请问:为完成任务目标,有哪些保障措施? 答:(一)加强组织领导。将残疾人就业工作纳入全县工作计划,各责任单位要建立数据信息共享对接机制,并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发挥各自职能,积极谋划,确保相关措施落实到位。 (二)强化政策保障。保障残疾人就业培训、就业服务、补贴奖励等资金投入。加大残疾人就业创业宣传,同时对在残疾人就业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给予表彰或通报表扬。 (三)突出权益维护。依法维护残疾人就业权益,坚决防范、整治和打击各类侵害残疾人就业权益的行为。县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密切配合,定期开展残疾人就业情况督导检查。 政策文件:微政办发〔2023〕4号微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微山县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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