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承办机构 | 微山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户政中队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实施主体 | 微山县公安局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权限划分 | 派出所受理,县级户政签发、省厅制证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是否网办 | 是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 | 运行系统 | 国家级 |
办理时间 | 5月-9月夏季周一至周五办公工作日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10月-4月冬季周一至周五办公工作日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夏镇第一派出所户籍室 |
是否公示 | 是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办理结果类型 | 证照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送达方式 | 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联办机构 | 无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法定办结时限 |
4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县级1个工作日内签发
|
办理结果名称 | 港澳台居住证 | 数量限制 | 没有 |
结果样本 | 无 | ||
是否收费 | 否 | 办件类型 | 无 |
通办范围 | 全县 | 办理形式 | 无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是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微山县金源路8号微山县为民服务中心2楼公安服务区14号窗口或各分局、派出所户籍室 电话:0537-8620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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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方式 | 电话投诉、窗口投诉 |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 |
制定机关 | 国务院 |
发布令号(文号) | 国办发【2018】81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五条:各级公安机关应当建立完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管理信息系统,做好居住证申请受理、审核及证件制作、发放、管理工作。第六条: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有效期限为五年,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第八条 港澳台居民申请领取居住证,应当填写《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登记表》,交验本人港澳台居民出入境证件,向居住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指定的公安派出所或者户政办证大厅提交本人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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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 政府规章 第五条:各级公安机关应当建立完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管理信息系统,做好居住证申请受理、审核及证件制作、发放、管理工作。第六条: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有效期限为五年,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第八条 港澳台居民申请领取居住证,应当填写《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登记表》,交验本人港澳台居民出入境证件,向居住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指定的公安派出所或者户政办证大厅提交本人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规格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示例样表 | 空白样表 |
法定身份证件 | 原件 | 1 | 纸质 | 无 | 政府部门核发 | 港澳居民证件 | 是 | 无 | 无 |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办理结果 |
受理 | 派出所户籍室受理并采集照片信息 | 当场 | 办结 |
审核 | 对派出所受理的申请进行审核并签发 | 当场 | 办结 |
办结 | 签发并上传至省厅制证中心 | 当场 | 办结 |
流程图
行使内容
第五条:各级公安机关应当建立完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管理信息系统,做好居住证申请受理、审核及证件制作、发放、管理工作。第六条: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有效期限为五年,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第八条 港澳台居民申请领取居住证,应当填写《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登记表》,交验本人港澳台居民出入境证件,向居住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指定的公安派出所或者户政办证大厅提交本人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微山县人民政府 | 微山县奎文路38号 | 0537-8221737 |
行政诉讼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微山县人民法院 | 微山县奎文路81号 | 0537-8221445 |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 港澳台居住在哪里办理? |
解答 | 港澳台居住证微山指定地点为微山县公安局夏镇第一派出所户籍室 |
咨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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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微山县金源路8号微山县为民服务中心2楼公安服务区14号窗口或各分局、派出所户籍室
电话:0537-862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