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创业补贴申领
山东省济宁市微山县夏镇街道城后路119号微山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就业科窗口
基本编码:JN370826RS372014024011
实施编码:11370826004334956B4372014024011
事项版本:42
基本信息
承办机构 | 微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实施主体 | 微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权限划分 | 无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是否网办 | 是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 | 运行系统 | 省级 |
办理时间 | 5月-9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8:00;10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30 | 办理地点 | 山东省济宁市微山县夏镇街道城后路119号微山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就业科窗口 |
是否公示 | 是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办理结果类型 | 其他 | 办理方式 | 初审件 |
送达方式 | 公告送达、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联办机构 | 无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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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无
|
办理结果名称 | 将补贴资金支付到毕业生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或个人银行账户。 | 数量限制 | 无 |
结果样本 | 无 | ||
是否收费 | 否 | 办件类型 | 无 |
通办范围 | 全县 | 办理形式 | 无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是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微山县夏镇街道城后路119号微山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一楼就业科6号窗口 电话:0537-82224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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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方式 | 电话投诉、窗口投诉 |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6部门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
制定机关 |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厅、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山东省乡村振兴局 |
发布令号(文号) | 鲁人社函〔2022〕97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一条 一、发放对象和标准 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对象为毕业学年内有就业意愿、积极求职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发放标准: 1.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保边缘家庭毕业生,标准为1000元/人; 2.特困人员毕业生,标准为1000元/人; 3.孤儿毕业生,标准为1000元/人; 4.重点困境儿童毕业生(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毕业生),标准为1000元/人; 5.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毕业生,标准为1000元/人; 6.残疾人毕业生,标准为1000元/人; 7.在学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标准为600元/人。 毕业生只可按一种身份申领求职创业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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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1、低保家庭毕业生(民政部门发放的低保证或低保对象身份认定证明); 2、特困人员毕业生(民政部门发放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或特困人员身份认定证明); 3、孤儿(民政部门出具的孤儿身份认定证明); 4、重点困境儿童毕业生(民政部门出具的重点困境儿童身份认定证明); 5、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通过申报建档立卡号与全省建档立卡数据库比对); 6、残疾人毕业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残联部门发放的残疾证); 7、在学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规格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示例样表 | 空白样表 |
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 原件 | 1 | 电子 | 无 | 政府部门核发 | 发放 | 是 | 无 | 无 |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办理结果 |
申请 |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通过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自愿填写求职创业补贴申请信息,申请人信息将与省民政厅社会救助信息管理系统、省残联残疾人信息库和省教育厅获得国家助学贷款信息库核对,核对通过者免予上传证照材料。核对不通过的,上传证照材料。通过网络核验及证照材料核对无误的,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毕业生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或个人银行账户。 | 及时办结 | 申请完成 |
受理 |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通过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自愿填写求职创业补贴申请信息,申请人信息将与省民政厅社会救助信息管理系统、省残联残疾人信息库和省教育厅获得国家助学贷款信息库核对,核对通过者免予上传证照材料。核对不通过的,上传证照材料。通过网络核验及证照材料核对无误的,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毕业生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或个人银行账户。 | 即时办结 | 受理完成 |
拨付资金 |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通过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自愿填写求职创业补贴申请信息,申请人信息将与省民政厅社会救助信息管理系统、省残联残疾人信息库和省教育厅获得国家助学贷款信息库核对,核对通过者免予上传证照材料。核对不通过的,上传证照材料。通过网络核验及证照材料核对无误的,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毕业生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或个人银行账户。 | 7个工作日 | 符合条件的将补贴资金支付到毕业生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或个人银行账户。 |
流程图
行使内容
无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微山县人民政府 | 微山县奎文路38号 | 0537-8221737 |
行政诉讼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微山县人民法院 | 微山县奎文路81号 | 0537-8221445 |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 是否收费 |
解答 | 否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微山县夏镇街道城后路119号微山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一楼就业科6号窗口
电话:0537-82224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