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投资城镇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等其他城建项目核准
山东省济宁市微山县金源路8号微山县为民服务中心一楼3号、4号、5号基本建设窗口
基本编码:JN370826SPJ370104001044
实施编码:11370826MB2858051T4370104001044
事项版本:64
基本信息
承办机构 | 微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实施主体 | 微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其他组织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权限划分 | 在属地管理的原则下,按照隶属关系分别由市、县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是否网办 | 是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 | 运行系统 | 省级 |
办理时间 | 5月-9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10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 办理地点 | 山东省济宁市微山县金源路8号微山县为民服务中心一楼3号、4号、5号基本建设窗口 |
是否公示 | 是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办理结果类型 | 批文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送达方式 | 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联办机构 | 无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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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
5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不包括专家评审、现场考察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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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名称 | 企业投资城镇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等其他城建项目核准 | 数量限制 | 不限制数量 |
结果样本 | 无 | ||
是否收费 | 否 | 办件类型 | 无 |
通办范围 | 全市 | 办理形式 | 无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是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微山县金源路8号微山县为民服务中心一楼3号、4号、5号基本建设窗口 电话:0537-6509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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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方式 | 电话投诉 |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制定机关 | 国务院 |
发布令号(文号) | 2004年6月国务院令第412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备注1:“鉴于投资体制改革正在进行,涉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行政许可仍按国务院现行规定办理。”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依据名称 |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 |
制定机关 | 国务院 |
发布令号(文号) | 2016年12月国务院令第673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六条:“企业办理项目核准手续,应当向核准机关提交项目申请书;由国务院核准的项目,向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提交项目申请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作为项目核准前置条件的,企业应当提交已经办理相关手续的证明文件。”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依据名称 |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 |
制定机关 | 国家发展改革委 |
发布令号(文号) | 2017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对投资项目履行综合管理职责。”第二十四条:“企业投资建设应当由地方政府核准的项目,应当按照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向相应的项目核准机关报送项目申请报告。”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依据名称 | 《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 |
制定机关 | 国务院 |
发布令号(文号) | 2016年12月国发〔2016〕72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九、城建:“其他城建项目:由地方政府自行确定实行核准或者备案。”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依据名称 |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山东省2017年本)的通知》 |
制定机关 | 山东省政府 |
发布令号(文号) | 2017年10月鲁政发〔2017〕31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九、城建:“房地产、城镇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等其他城建项目:按照隶属关系分别由市、县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1.符合宏观调控政策; 2.符合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和准入标准; 3.合理开发并有效利用了资源; 4.不影响我国国家安全、经济安全和生态安全; 5.对公众利益,特别是项目建设地的公众利益不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规格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示例样表 | 空白样表 |
项目申请报告 | 原件 | 1 | 纸质或电子 | 无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自备 | 是 | 无 | 无 |
建设项目用地(用海)预审和选址意见书 | 原件 | 1 | 纸质或电子 | 无 | 政府部门核发 | 审批部门 | 是 | 无 | 无 |
需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项目,应提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或风险等级确认意见(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其指定的部门、单位出具) | 原件 | 1 | 纸质或电子 | 无 | 其他 | 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其指定的部门、单位出具 | 是 | 无 | 无 |
耗煤的项目,需提供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方案 | 原件 | 1 | 纸质或电子 | 无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自备 | 是 | 无 | 无 |
山东省建设项目招标方案(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 原件 | 1 | 纸质或电子 | 无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自备 | 否 | 无 | 无 |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办理结果 |
受理 | 接收申请人提供的材料 | 1个工作日 | 资料齐全,申请通过;资料不齐全,补正;资料不符合要求,不予受理。 |
审核 | 审核申请人提供的材料 | 3个工作日 | 符合要求的,审查通过;不符合要求的,通知企业补正或退件 |
办结 | 事项办结 | 1个工作日 | 办结事项 |
流程图
行使内容
企业投资城镇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等其他城建项目核准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微山县人民政府 | 山东省济宁市微山县奎文路38号 | 0537-8221737 |
行政诉讼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微山县人民法院 | 山东省济宁市微山县奎文路81号 | 0537-8221445 |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 是否一次办好 |
解答 | 是 |
咨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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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微山县金源路8号微山县为民服务中心一楼3号、4号、5号基本建设窗口
电话:0537-6509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