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微山县分局关于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督察反馈意见序号十六整改情况公示

来源: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微山县分局 发布时间:2024-05-14 15:36 浏览次数:
分享

序号

整改任务

名称

整改目标

整改时限

责任单位

整改措施

进展情况

备注

十六

其他需要关注的问题。反馈问题(32):县级生态环境监测能力严重不足,截至督察结束,济宁市11个县级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有8个不具备检验检测资质(CMA)、占比72.7%,生态环境执法监管、环境管理等工作多数依靠购买第三方监测服务。

 

确保县级生态环境监测机构通过资质认定评审。

 

202310月底。

 

市生态环境局微山县分局。

 

1.根据《济宁市县级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提升工作方案》,积极推动县级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资质定评认审工作开展。(市生态环境局微山县分局牵头)

2.加强监测人员业务培训,提升从事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的技术人员业务能力。积极筹措资金,加强实验室建设和仪器配备,确保县级生态环境监测机构202310月底前通过资质认定。(市生态环境局微山县分局牵头)

 

对照资质认定项目,梳理仪器设备,对于缺少的仪器进行购买,对于现有的仪器准备委托相关单位进行检定校准;坚持硬件软件齐头并进,在实验室进行改建的同时,编写管理体系文件。

923日,环境监控中心顺利通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证现场评审工作,获得水和废水、环境空气和废气、噪声3大类36个项目的监测资质,

已完成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