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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微山县医保服务品牌名称和形象标识的公告

来源:微山县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4-04-07 09:51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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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微山县医疗保障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上级主管部门的倾力指导以及全县人民的大力支持下,全县医疗保障事业总体健康有序,医疗保障水平和经办服务能力有了明显提升。为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医保政策的知晓率,打造具有微山湖区特色的医保服务品牌公开征集微山医保服务品牌名称和形象标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组织或个人不限。

二、作品范围

1医保服务品牌名称

2医保服务品牌形象标识

三、作品要求

1、品牌名称。名称字数控制在38个汉字,兼具微山特色和医保内涵,文字简洁、通俗易懂、朗朗上口,具有吸引力和号召力,便于记忆和传诵。要备注作品的创作思路、理念及含义(200字以内)。

2、品牌形象标识。应兼具微山元素和医保内涵,并备注作品的创作思路、理念及含义(限200字以内),形象标识存储为JPG格式,图案像素色彩模式为RGB色,图片分辨率在300dpi以上,并保证图片缩小到100×100像素时仍能正常使用;设计者需保留设计原图(AICDRPSD),以便作品入选后提供给征集方。

、投稿方式

1.投作品只接受word文档、电子稿件和图片,以附件形式发送。邮件标题为“微山医保品牌名称、形象标识应征作品”。单位投稿请提供加盖单位印章的PDF和可编辑的文档;个人投稿请提供可编辑的文档和身份证照片;所有来稿请注明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

2.投稿邮箱:wsylbzj@163.com

3.投稿截止时间:2024430日。

3.联系电话:0537-8221211 联系人:李成文

、作品选用

投稿截止后,微山县医疗保障局组织人员对投稿作品进行评审。本次征集活动两项内容分别设置优秀作品3件,从优秀作品中择优确定最终选用作品,并向全社会公布

对入选作品作者颁发荣誉证书;对评选为优秀作品的每件奖励人民币200元,最终选用的作品每件奖励人民币500元(含优秀作品奖励),此次奖金均为税前金额。

、其他事项

1、本次征集不收取任何费用,所有来稿一律不予退还。

2、征集作品须为原创,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若有侵权等违法行为,由作者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3、在公布评选结果之前,作者本人不得自行发布或者发表参评作品。

4、征集作品入选后,主办单位拥有该作品的所有权及修改、使用权。

5、如收到作品中出现内容相同或相似,则按收到作品的时间先后顺序选用。

6、凡向主办单位投稿者,均被视为认可本公告所有条款,主办单位对本次征集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微山县医疗保障局

202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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