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423579-8/2024-0082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微山县人民政府 | 组配分类: | 微政办字 |
成文日期: | 2024-03-25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微政办字〔2024〕5号关于成立微山县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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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微山县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微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加强我县专门学校建设及专门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县政府确定成立微山县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作为县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要求和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对专门教育工作进行规划研究,拟定全县专门教育工作方案并抓好组织实施;指导对具有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予以教育矫治;指导将专门学校建设纳入教育发展规划体系,督促推进专门学校建设;协调落实专门教育和专门学校建设经费;指导做好专门学校教学、管理和评价等工作。 二、委员会成员 主 任:蒋红星 副县长 副主任:王卫华 县委教育工委常务副书记,县教育和体育局局长 王钦臣 县政府办公室四级主任科员 成 员:马荣坤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张祎程 团县委副书记 闫红梅 县妇女儿童服务中心主任 王耀光 县关工委副秘书长、关心下一代工作服务中心主任 常成伟 县法院副院长 邵珍珠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卜召刚 县教育和体育局党组成员、体育运动学校校长 郝 宇 县公安局副局长 张秋微 县民政局党组成员、民政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殷晓庆 县司法局副局长 张崇河 县财政局副局长 朱 峰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和体育局,承担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联络协调、提出工作建议、督办委员会议定事项等。办公室主任由卜召刚兼任。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职责由委员会决定,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 微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 微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25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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