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423579-8/2024-008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微山县人民政府 组配分类: 微政办字
成文日期: 2024-03-25 失效日期
有效性:

微政办字〔2024〕5号关于成立微山县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来源:微山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3-25 10:17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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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微山县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的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微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加强我县专门学校建设及专门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县政府确定成立微山县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作为县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要求和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对专门教育工作进行规划研究,拟定全县专门教育工作方案并抓好组织实施;指导对具有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予以教育矫治;指导将专门学校建设纳入教育发展规划体系,督促推进专门学校建设;协调落实专门教育和专门学校建设经费;指导做好专门学校教学、管理和评价等工作。

二、委员会成员

主 任:蒋红星 副县长

副主任:王卫华 县委教育工委常务副书记,县教育和体育局局长

王钦臣  县政府办公室四级主任科员

成 员:马荣坤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张祎程 团县委副书记

闫红梅 县妇女儿童服务中心主任

王耀光  县关工委副秘书长、关心下一代工作服务中心主任

常成伟 县法院副院长

邵珍珠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卜召刚  县教育和体育局党组成员、体育运动学校校长

郝  宇 县公安局副局长

张秋微  县民政局党组成员、民政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殷晓庆 县司法局副局长

张崇河 县财政局副局长

朱  峰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和体育局,承担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联络协调、提出工作建议、督办委员会议定事项等。办公室主任由卜召刚兼任。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职责由委员会决定,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


微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

微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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