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423579-8/2024-0082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微山县人民政府 | 组配分类: | 微政字 |
成文日期: | 2024-03-20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微政字〔2024〕8号关于《微山县傅村街道全域村庄规划(2023—2035年)》的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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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山县人民政府 关于《微山县傅村街道全域村庄规划(2023—2035年)》的批复 傅村街道办事处: 你街道《关于〈微山县傅村街道全域村庄规划(2023—2035年)〉的请示》(微傅办呈〔2024〕16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微山县傅村街道全域村庄规划(2023—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现批复如下: 一、规划范围:傅村街道行政辖区和夏镇街道黄桥社区国土空间,面积61.91平方千米。 二、规划期限:2023—2035年。 三、目标定位:打造以“生态涵养、资源开发、港口运输、现代农业”等为主要职能,以“生态功能修复、绿色转型、融合发展”为特色的河湖共生、城乡融合绿色转型发展示范区。 四、你街道要会同县政府有关部门及夏镇街道,认真组织实施《规划》,坚持集中、统一规划管理,严格按照规划进行建设,促进耕地保护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统筹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布局,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微山县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微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20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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