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423579-8/2024-0049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微山县人民政府 组配分类: 微政字
成文日期: 2024-01-11 失效日期
有效性:

微政字〔2024〕2号关于《微山县林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批复

来源:微山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1-11 18:28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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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山县人民政府

关于《微山县林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微山县林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请示》(微自资规呈〔2024〕21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微山县林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发布实施。

二、《规划》是我县林业保护和发展的指导性文件。你局要会同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单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推进国土绿化,不断提高森林质量,加强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确保《规划》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三、实施过程中若对《规划》作重大修改,须按程序报批。


微山县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微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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