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423579-8/2024-0049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微山县人民政府 | 组配分类: | 微政字 |
成文日期: | 2024-01-11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微政字〔2024〕2号关于《微山县林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批复 |
||||||
|
||||||
微山县人民政府 关于《微山县林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批复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微山县林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请示》(微自资规呈〔2024〕21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微山县林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发布实施。 二、《规划》是我县林业保护和发展的指导性文件。你局要会同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单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推进国土绿化,不断提高森林质量,加强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确保《规划》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三、实施过程中若对《规划》作重大修改,须按程序报批。 微山县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微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11日印发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