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微山县证明事项保留、取消清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通知 |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济宁市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流程再造优化营商环境“2020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济发〔2020〕10号)、市放管服工作指挥部《济宁市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对标提升实施意见》(济放管服指〔2020〕1号)关于“减权放权、减证便民,通过直接取消、个人承诺、数据查询、部门核验等方式,公布一批减少证明事项清单,切实减轻企业、群众负担”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县司法局编制了《微山县证明事项保留清单(征求意见稿)》、《微山县证明事项取消清单(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请于2020年7月24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1.电子邮箱发送至:wsxsfjzfjd@ji.shandong.cn(如有提出意见或建议的社会公众,可以留下您的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 2.信函请邮寄至:微山县商业南街新华书店发行中心5楼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科(请注明《证明事项清单》征求意见);邮编:277600;联系电话:0537-8221032。
附件:1.《微山县证明事项保留清单(征求意见稿)》 2.《微山县证明事项取消清单(征求意见稿)》
微山县司法局 2020年7月10日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济宁市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流程再造优化营商环境“2020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济发〔2020〕10号)、市放管服工作指挥部《济宁市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对标提升实施意见》(济放管服指〔2020〕1号)关于“减权放权、减证便民,通过直接取消、个人承诺、数据查询、部门核验等方式,公布一批减少证明事项清单,切实减轻企业、群众负担”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县司法局编制了《微山县证明事项保留清单(征求意见稿)》、《微山县证明事项取消清单(征求意见稿)》。 未收到意见或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