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镇区内重点路段实行“三小车辆”禁停意见征集

公告内容
决策依据
草案内容及解读
背景介绍
征求意见情况
专家论证

近年来,机动三轮车、电动三轮车、未列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电动四轮车(统称“三小车辆”)拥有量迅猛增长,加剧了道路的拥堵,造成了道路安全隐患。我县将于2020年6月起,在城区内全面禁行“三小”车辆,为进一步规范我镇镇区道路交通秩序,缓解交通压力,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规定,我镇决定对镇区内重点路段实行“三小车辆”禁停,禁停区域内允许正常通行。关于禁停时间及路段,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交反馈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驩城镇人民政府,地址:驩城镇冯驩西路,驩城镇人民政府,邮编:277600,并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hc8611001@163.com

 

联系电话:0537-8611001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5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