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对《关于印发微山县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分工方案的通知》征求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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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依据
草案内容及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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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情况
专家论证

为深入推进我县政务公开工作,根据省市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微山县政府办公室起草了《关于印发微山县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分工方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交反馈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微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地址:济宁市微山县奎文路38号,邮编:277600,并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二)电子邮件:wszwgk@126.com

联系电话:0537-8233757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2日。

                                                                                                                                微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 26日

 

关于印发微山县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分工方案的通知(讨论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号)、《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8〕10号)、《山东省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分工方案的通知》(济政办字〔2018〕134号)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县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以下简称三大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加快建设法治政府、阳光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学习文件精神,落实工作要求

本方案所称重大建设项目,是指按照有关规定由政府审批或核准的,对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有直接、广泛和重要影响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不包括境外投资项目和对外援助项目);所称公共资源配置,主要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保障性住房分配、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等社会关注度高,具有公有性、公益性,对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有直接、广泛和重要影响的公共资源分配事项;所称社会公益事业主要涉及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教育、基本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灾害事故救援、公共文化体育等领域。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全面推进三大领域政府信息公开部署和要求,根据本行政区域、本部门职责,进一步明确各自三大领域信息公开范围,细化公开事项、内容、时限、方式、责任主体等,其中公开内容要细化到具体文件,在政府门户网站显著位置予以公开,并实行动态调整,确保线上线下信息内容准确一致。

二、加强组织领导,推进责任落实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三大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狠抓任务落实。要建立健全协调机制,明确分工,夯实责任,推动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发改、经信、教体、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土资源、住建、交通运输、水利、农业、林业、文化、卫生计生、审计、环保、扶贫、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安全监督管理、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以及三大领域相关监管机构要有明确工作目标和措施,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项任务得到落实。

三、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考核评估

各级各部门要定期对三大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渠道、时效进行检查,建立监督检查情况定期通报制度,并在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中体现,接受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监督。县政府办公室将对全县政务公开情况进行评估,并将三大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纳入年度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考核。对工作推动有力、取得明显成效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予以表彰;对未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职责的,予以通报并督促整改。

各责任主体单位要于月日前将落实情况报县政府办公室,任务落实完成情况将纳入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联系人:倪川川,联系电话:8233757。

附件:1.微山县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任务分工方案.docx

           2.微山县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任务分工方案.docx

           3.微山县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任务分工方案.docx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号)、《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8〕10号)、《山东省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分工方案的通知》(济政办字〔2018〕134号)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县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以下简称三大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加快建设法治政府、阳光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二、主要内容

文件对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进行了界定,明确了公开范围。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主要公开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服务信息、批准结果信息、招投标信息、征收土地信息、重大设计变更信息、施工有关信息、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竣工有关信息等。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主要包括住房保障、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矿业权出让、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等信息。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主要包括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教育、基本医疗卫生、公共文化体育、环境保护、灾害事故救援等信息。明确了各个公开事项的责任主体、公开渠道、公开时限等内容。

三、有关要求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三大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狠抓任务落实。要建立健全协调机制,明确分工,夯实责任,推动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发改、经信、教体、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土资源、住建、交通运输、水利、农业、林业、文化、卫生计生、审计、环保、扶贫、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安全监督管理、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以及三大领域相关监管机构要有明确工作目标和措施,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项任务得到落实。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考核评估。各级各部门要定期对三大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渠道、时效进行检查,建立监督检查情况定期通报制度,并在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中体现,接受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监督。县政府办公室将对全县政务公开情况进行评估,并将三大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纳入年度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考核。对工作推动有力、取得明显成效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予以表彰;对未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职责的,予以通报并督促整改。

2018年10月14日,县政府办公室根据上级要求和我县实际,起草了《关于印发微山县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分工方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018年10月15日至10月18日,向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国土局等27个牵头部门征求意见,收到县扶贫办修改意见1条,意见为在脱贫攻坚任务分工牵头部门中增加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意见采纳。

2018年10月26日至11月2日,在微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未收到修改意见建议。